很多家長在相當長的時間里感覺不到自己在放縱孩子,這就錯過了最佳的矯正時間,到發(fā)現孩子有些過分的時候,已經不太好處理了。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:
一是孩子會抵制反抗;
二是孩子短時間里也確實很難改正過來;
三是父母自己也習慣了對孩子的這種放縱,往往下不了決心糾正。而這些原因反過來又加深了對孩子的放縱,終于弄得不可收拾。
關于這幾個問題,家長朋友們已經開始越來越關注了,所以我不再贅述,只提醒大家一些具體的注意事項:
①當你分析孩子的某個行為習慣是否應該被制止時,不要只從眼下看,要著眼于長遠。有些事情現在看問題不大,從長遠看就不一樣了。比如,假期里老同學聚聚吃頓飯去什么地方玩玩,這看起來也是很正常的。但這樣下去,請客吃飯玩樂的理由會越來越多,如果我們仔細計算一下,會發(fā)現消耗在這方面的時間多得驚人。我們不是要讓孩子兩耳不聞窗外事,一心只讀圣賢書,也不是要讓孩子孤傲,但也不能讓孩子們把太多的時間消耗在應酬上。比如,聚餐可以,但聚餐以后的活動項目就要限定時間了。要知道,這絕不僅僅是一個是否努力學習的問題,而是孩子是否能學會珍惜時間,合理安排利用時間的問題。
②當你確定應當拒絕孩子的要求或者制止孩子的某種行為時,要說出來,要做出來,不要拖延猶豫,不要覺得于心不忍。放縱往往就是在父母一次次的拖延猶豫和于心不忍中形成的。
③拒絕制止孩子的時候,態(tài)度要一貫而堅決,不要和孩子像做生意一樣討價還價。有的父母喜歡和孩子“做生意”——如果你能達到我的要求,我就同意你這么做;如果不能達到我的要求,你就不可以這么做。
這個習慣其實是非常不合適的。一來如果一件事情真的介于可做可不做之間,那家長就未必要管得那么堅決,小事情管得多了不僅減少了孩子自我反思磨煉的機會,有時候還會讓孩子無所適從,而且孩子會覺得你是在試圖完全操縱他,對你心生反感,那你在原則性的問題上提出意見時就不一定有效果了,因為他已經“皮”了。二來孩子一旦形成討價還價的習慣,他會在任何事情上都和你討價還價,到時候你只能窮于應付。這實際上也是在縱容孩子。
④態(tài)度當然要堅決,但方式一定不要粗暴。放縱的孩子多數是因為父母管教不嚴,但不少經常被嚴厲批評甚至體罰的孩子最后也成為放縱型的孩子,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。有的父母打罵完之后還是按照孩子的要求做了,這實際上不是在管教孩子,是在發(fā)泄自己的怒火;有的父母三天一小罵,五天一大打,隨著時間的流逝,孩子累了,自己也累了,索性由他去吧。用溫和和關愛配合堅定,讓孩子明白父母真的是為了自己的良性發(fā)展才這么做,這樣才能得到孩子的理解和配合。